第三十章 舞台上的悲哀-《花都怪盗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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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们的回忆,从不喧哗,安静的像一个傻瓜。

    荏苒的时光,没有傻瓜,享受着一个人的喧哗。

    感情的世界,太聪明,我不懂。

    物质的我们,行错就错。

    未来有多远,彼此在伤害。

    任由我挥霍的,我的爱,不在了。

    我是一个傻瓜,走错路的傻瓜。

    我是一个傻瓜,爱错人的傻瓜。

    你是一个傻瓜,太痴心的傻瓜。

    你是一个傻瓜,好狠心的傻瓜。

    如果有一天,我们在遇见。

    就算不是彼此,就算不是你我。

    聪明些,别再做一个傻瓜。

    这是兰菁菁自己作词作曲演唱的歌曲,叫做傻瓜,赵云也是第一次听,她的音色很美,可这一次似乎是在忍耐,在颤抖。有不甘,有委屈,有绝望,有无奈。

    “这首歌,不该这么唱的。”赵云喃喃自语着,她不该去唱这么悲伤的歌曲的,这一切都是因为成骄!

    “别感伤了,都准备好了么?”红舞问着身旁的两个男人。

    “那当然,我都是时刻准备着,到是你们,如果我们失败了,恐怕等着我们就是牢狱之灾了,就算成功了,那我们也不再是纯白了,在这花都,我们就真的是怪盗团了。”萧铮打了一个哈欠,好似这一切也不是那么的重要。

    “纯白?我白过么?嗯,皮肤倒是挺白的。”红舞自恋的开了一句玩笑话,让两个人都稍微轻松了一些,其实他们都知道红舞皮肤是小麦色的,离白也差了很多。

    “走吧,破坏这场演唱会,将她偷出来。”

    赵云坚定地说着,一脚踹开了后台的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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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PS.作诗还行,词的话是完全不会的,都是自己瞎哼哼,哼出什么就写了什么,这也算是为了塑造兰菁菁这个人物写的第五首了。之前的有两首写在《我的医仙老婆》六十九章和七十章  这两章里了。不过医仙里的兰菁菁是在这本书这个时间点,两年以后的兰菁菁。

    这两本书其实是没啥关系的,就是人物之间偶尔会来回客串一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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